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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下称"北银消金")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罚款5.9万元,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相关责任人同步被罚1万元。这是2026年以来第四家因同类事由领罚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罚单之外,该公司披露的2026年上半年业绩显示,其净利润实现5669.57万元,同比下滑逾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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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银京罚决字〔2026〕41—42号)显示,北银消金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处以罚款5.9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9月9日;该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詹某亮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罚款1万元。
本张罚单延续金融监管“双罚制”原则,机构与个人同步追责。记者从天眼查查询注意到,北银消金并非首次因信用信息管理问题被罚:2018年,该公司曾因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被罚30万元。
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表示,从本张罚单看,罚单金额相对有限,违规事项集中在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环节;同步追究直接责任人员责任,体现机构与人员“双罚”机制在消费金融领域的持续落地。信用信息管理已由单项合规要求转为贯穿获客、授信、贷后、报送全流程的基础管理事项,监管的关注点正从结果处罚延伸到授权留痕、数据质量、接口管理和责任到岗的过程治理。
上半年净利同比降逾四成 年内密集挂牌不良与罚单几乎同步披露的,是北银消金明显承压的业绩。截至2026年6月末,公司总资产160.14亿元,同比增长3.85%;净资产15.12亿元,同比增长9.3%;上半年实现净利润5669.57万元,较上年同期的约1.02亿元下滑逾四成。
回溯往年数据,北银消金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1.47亿元、净利润1.53亿元;2025年总资产增至156.71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3.24亿元、同比增长15.43%,净利润1.74亿元、同比增长13.73%。连续两年的增长走势在今年上半年戛然而止。
公司官网信息显示,2026年年初,北银消金完成新一轮增资,注册资本由8.5亿元增至10亿元;今年4月,刘向途总经理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复。资本补充与人事更迭尚未扭转业绩颓势。
资产质量压力或是拖累利润的因素之一。银登中心信息显示,今年8月,北银消金挂牌2026年第7期个人不良贷款转让项目,涉及资产26085笔、加权平均逾期天数797.27天,未偿本息总额1.2亿元;同月挂牌的第6期不良资产包未偿本息总额6.3亿元,其中未偿利息占比超三成。
年内第4家 四家消金公司因征信违规被罚记者根据同花顺ifind梳理处罚信息发现,北银消金已是2026年以来第四家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罚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
今年1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公示罚单,中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因异议处理超期、未按规定对异议进行书面回复、未按规定对异议信息进行标注、未准确报送个人信用信息等四项违规行为,被罚款105万元。
1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公示,苏银凯基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因同类事由被罚款48.4万元(苏人银罚决字〔2026〕1号,2026年1月5日作出处罚决定);1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公示,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因同类事由被罚款75.6万元(豫银罚决字〔2026〕1号,2026年1月8日作出处罚决定)。
至此,年内四家因征信违规被罚的消金公司机构罚款合计234.9万元。从已披露的违规事由看,信用信息报送不充分、征信异议处理滞后、未经授权违规查询与采集个人信用信息,是消费金融机构违规的高发类型。
王蓬博指出,消费金融机构频频因为信用信息管理不当被罚,反映出信用信息管理已由单项合规要求转为贯穿获客、授信、贷后、报送全流程的基础管理事项,监管的关注点正从结果处罚延伸到授权留痕、数据质量、接口管理和责任到岗的过程治理。机构应将征信合规作为产品上线和合作准入的前置条件。
年内7家消金公司收罚单 机构罚款合计469.9万元除上述罚单外,年内亦另有3家消费金融公司收到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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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上海金融监管局公示,上海尚诚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因个人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未经任职资格许可实际履行职责、审计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保证金管理严重不审慎、催收外包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多项违规,被罚款160万元(沪金罚决字〔2026〕47号),两名时任业务负责人被给予警告处分;
6月5日,宁波金融监管局公示,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因合作机构收费管控不到位被罚款5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警告;9月,四川金融监管局公示,四川省唯品富邦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因贷后管理不到位、部分贷款资金被挪用被罚款25万元,相关责任人赵浴成被警告。
综合来看,截至2026年9月17日,年内共有7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收到监管罚单:央行系统4家,机构罚款合计234.9万元;金融监管总局系统3家,机构罚款合计235万元。7家被罚机构罚款合计469.9万元、4名相关责任人被给予警告处分。
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曾表示,当前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罚单呈现三大特征:一是“双罚制”成常态,机构与责任人同步追责;二是罚单金额攀升,百万元级罚单频现;三是违规领域高度集中,征信、贷后、合作机构管理成为监管重点关注领域。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马青
出品:南都金融与行业新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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