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9月22日消息,21日晚间,ST椰岛(600238.SH)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据海南椰岛官网

ST椰岛并未在公告中明确立案调查的具体内容,但其今年上半年接到的警示函或许已经透露了问题所在。

今年4月30日,海南证监局向ST椰岛出具警示函,查实两项核心违规:其一,2020年至2021年,公司对部分未发货交易提前确认收入,导致2020年、2021年年报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其二,2024年至2025年,公司与海南椰岛雨帆食品发生关联交易,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也未按规定披露信息。

ST椰岛于今年5月披露了整改报告,称已完成会计差错追溯调整,并于今年7月追认了相关关联交易。

7月30日,尽管上交所同意撤销对ST椰岛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ST),但仍将对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算上今年4月的这次,ST椰岛8年内4度收到监管警示函,对应公司控制权更迭的不同阶段,不同时期均有高管被罚。

事实上,ST椰岛已连续多年陷入亏损。2021年至2025年,公司净亏损额分别为7869.4万元、11615.72万元、14819.24万元、12099.48万元和2887.53万元,5年累计亏损接近5亿元。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71亿元,同比增长111.87%,虽然股票成功“摘星”,但仍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2025年末,公司归母净资产仅7472.6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8.60%。

此外,今年8月,ST椰岛子公司用酒抵债900万元的消息引发关注。8月11日,ST椰岛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椰岛恒鑫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恒鑫公司”)与四川省天府好粮油有限公司(下称“天府公司”)开展油脂类商品买卖贸易合作。



▲公司公告截图

2023年双方签署《销售合同》,天府公司向恒鑫公司支付货款741.37万元(含保证金),但恒鑫公司因未收到上游货物故无法向天府公司发货。因此天府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恒鑫公司返还货款并支付赔偿金及相关费用。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根据判决,恒鑫公司应向天府公司返还货款并支付赔偿金及相关费用等约900万元,天府公司已申请强制执行。

为妥善解决双方纠纷,经恒鑫公司与天府公司友好协商,双方拟签署《和解协议》,恒鑫公司以酒类产品抵债方式向天府公司偿还应返还的货款、赔偿金及相关费用,按照900万元进行和解。

公开资料显示,ST椰岛为“中国保健酒第一股”,其前身为1953年建厂的国营海口市酒厂。企业1993年完成股份制改制,2000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至22日发稿,ST椰岛报4.30元/股,大跌超8%,市值为19.27亿元。

(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编辑 杨程 郭庄 综合21世纪经济报道、界面新闻、每日经济新闻、公开资料

审核 冯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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