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披露多份行政处罚信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及下属两家支行因业务内控不合规收到罚单,两名相关责任人被处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十年的重罚,凸显银行信贷与票据领域合规风险防控仍需压实。



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 “三查” 不到位、票据业务管理不到位,监管部门对其罚款 80 万元。其下属机构同样难逃处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中山支行被罚款 30 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普新区分行被罚 50 万元。

除机构处罚外,本次监管问责延伸至个人层面。李彧、率长江两名相关责任人,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作出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十年的行政处罚。银行业 “禁业十年” 属于较重的监管惩戒措施,意味着二人在十年期限内,不得在我国境内任何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相关工作,体现出监管坚持 “罚机构、罚到人” 的监管导向。

贷款 “三查” 即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是银行信贷风险管控的基础防线。贷款三查流于形式,容易造成信贷资金违规使用、信贷资产质量失真,埋下不良贷款隐患。票据业务则是资金流转的重要载体,若业务管理不到位,极易滋生虚假贸易背景、违规贴现等问题,引发资金空转风险。两类问题叠加,反映出相关分支机构内控机制执行弱化,风险管控未能落到业务全流程。

近年来,金融监管持续强化银行业信贷、票据业务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不再仅对机构处以罚款,同时强化对直接责任人的追责问责,倒逼银行落实主体责任。

业内人士表示,银行分支机构往往是风险高发环节。此次建行大连系列罚单,为银行业敲响警钟。银行需自上而下补齐内控短板,严格落实贷款全流程管理,筑牢票据业务贸易背景审核关口,杜绝制度 “挂在墙上、落在纸上”。同时,要压实岗位人员责任,健全问责机制,从根源防范信贷与票据业务风险,维护区域金融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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