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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晚间,杭州银行发布公告表示,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王立雄为公司首席合规官,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核准。

本文首发于21金融圈未经授权 不得转载

作者 | 边万莉

编辑 |杨希 肖嘉

排版 | 黄玥

3月23日晚间,杭州银行发布公告表示,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王立雄为公司首席合规官,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核准。王立雄出生于1972年11月,项目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杭州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作为深耕银行业多年的资深从业者,其职业履历贯穿该行核心业务条线与管理岗位。

公开简历显示,王立雄曾先后担任杭州银行保俶支行副行长、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授信审批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萧山支行行长,公司业务总部总经理、国际业务部总经理、上海分行党委书记、上海分行行长等。2017年,王立雄被聘任为杭州银行副行长;2023年,担任监事长。

此次聘任首席合规官前,王立雄已完成一轮岗位调整。2023年12月17日,杭州银行连发多份公告,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王立雄因岗位调整,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职工监事及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继续担任公司党委委员;同日,公司董事会聘任其为副行长。2月27日,浙江金融监管局核准王立雄副行长任职资格。

此次首席合规官聘任,也与监管政策要求高度契合。2024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在总部设立首席合规官,且该职位须为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允许行长(总经理)或其他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兼任。

当前银行业首席合规官设置呈现灵活多元特点,除专职设立外,由现有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已成为主流模式,涵盖副行长、行长助理、首席风险官等岗位,更有多家银行由行长直接兼任,以此提升合规管理的决策层级与执行效率。

业内专家表示,设立首席合规官并非简单的岗位增设,而是银行业公司治理与风险防控体系的深层重构;将首席合规官纳入高级管理层,能够显著提升合规工作的话语权与独立性,推动合规要求深度嵌入业务全流程与经营决策各环节,从源头防范合规风险。

1月24日,杭州银行发布2025年度业绩快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杭州银行资产总额达23649.0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96%。2025年,杭州银行实现营业收入387.99亿元,同比增长1.0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0.30亿元,同比增长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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